項目名稱:包頭天順風電設備有限公司風電塔筒制造技術改造項目
項目建設單位:包頭天順風電設備有限公司
項目建設地點:內蒙古自治區(qū)包頭稀土高新區(qū)沼源路29號
項目審批單位:稀土高新區(qū)經信局(2018-150299-33-03-009942)
條件論證編制單位: 包頭天順風電設備有限公司。
安全設施設計單位:西安有色冶金設計研究院,資質證書編號:A161007858,資質等級:冶金行業(yè)甲級;建筑行業(yè)(建筑工程)甲級。
包頭天順風電設備有限公司風電塔筒制造項目于2011年9月完成一期項目驗收,正式投入生產。2018年5月18日包頭市稀土高新區(qū)經信局對企業(yè)風電塔筒制造技術改造項目進行備案告知,本次建設項目是在成熟的生產技術和裝備的基礎上,擴大生產規(guī)模,再新建三個加工車間,1個倉庫,建筑面積共6526m2,新增設備91臺。項目擴建后生產規(guī)模擴大,用電量負載增加,原有的配電室負荷已經不能滿足公司的用電需求,擴建后將原有2000KVA變壓器更換為2500KVA變壓器,并滿足公司電力系統(tǒng)正常運行。建設生產后,新建生產能力可達到40000t/年。新建項目生產線主要承擔卷圓、焊接、制作法蘭等基礎環(huán)節(jié),噴砂噴漆等工序依靠現(xiàn)有噴砂房及噴漆間進行表面處理,不包含在本次評價中。 項目總投資2800萬元,項目所需資金全部由企業(yè)自籌解決。本次改擴建項目新增人員50人,其中:行政管理人員4人,安全管理人員1人,生產工人45人。本項目所有生產車間人員配置均按照四班三倒制考慮,每班工作8小時,年工作日為300日,年時基數(shù)為7200小時/年。技術管理、行政人員常日班,八小時工作制度。
評價結論:包頭天順風電設備有限公司風電塔筒制造技術改造項目依照《安全設施設計》要求建設,符合安全生產法律、法規(guī)、規(guī)范、標準的要求,具備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條件。